2008年8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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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会员会费标准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一、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结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的实际,制订本标准。
   二、会费标准
      (一)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类别

内容

交纳标准

1      会员单位      企业6000元/年,非企业2000元/年
2      理事单位      企业20000元/年,非企业10000元/年
3      常务理事单位      企业50000元/年,非企业20000元/年
4      副理事长单位      企业200000元/年,非企业50000元/年
5      理事长单位      500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元。
   三、交费时间
      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30日前交纳当年会费。
   四、交费例外
会员单位如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上列标准交会费,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减交或免交会费的书面申请,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理事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