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修订意见的函
来源: 未知 浏览: 2501 发布于2007年08月22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政法〔2007〕96号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将承担对化工行业标准《化工厂区作业安全规程》中《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和《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的修订工作,并参与其他四项标准的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性安全行业标准颁布。
请根据贵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该标准的实际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并于2007年9月20日前将修订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常虹
电 话:010-64464070
传 真:010-64464216
E-mail:changhongg@163.com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