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单位从业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正当竞争和自我约束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约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会员单位共同约定,是会员单位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定期组织法律政策学习培训,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违规储存运输、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积极参与行业内外的合作与交流活动,不断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持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 积极配合行业内开展的调查研究、数据采集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为行业政策制定、行业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
第八条 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九条 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切实抓好相关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条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是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及时向会员单位、向行业传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对会员单位遵守本公约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愿和诉求。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均有权向公约执行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十二条 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公约执行机构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章程》《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会员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记录企业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单位资格等惩罚措施。
第十三条 会员单位有权对公约执行机构执行本公约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公约经2025年5月27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