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确定,在未来三年内,将运用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和“以奖代补”办法,对非煤矿山紧急避险“六大系统”(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建设、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系统机械化改造和安全设施整顿提升等三个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山东省财政厅企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奖补政策遵循“市县为主、省级补助”,“规划先行、资金跟进”和“早改多补、迟改少补”的原则,对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改造三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并且明确安排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的市(县),优先给予扶持;对未制订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市(县),不予支持,并逐年降低对他们的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