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安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
为组织开展好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201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现就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安全生产月”活动自2002年开展以来,在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营造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良好氛围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北京进入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新阶段。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的改造、城南行动计划的实施、地铁轨道交通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安全生产月”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提升辖区内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庆祝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一)认真编制活动方案。编制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是“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的前提。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本着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认真编制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方案基本框架一般应包含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活动的主题、重点活动安排、环境布置、对所辖企业、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工作措施等。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城市运行安全”这一主题,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核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内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有序推进,共同提高。要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强化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全员培训、执法检查、应急演练。特别是要把全市组织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将“打非”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很好融合。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坚决刹住非法违法建设,坚决刹住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坚决维护城市安全稳定,绝不退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四)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其中:
1.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重点工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形式,要致力于打造出一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品牌,如:安全文化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安全生产宣传影片展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主题征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要着眼于实际,突出属地特色,重点活动要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普遍开展,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力。要广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积极动员组织乡镇(街道)、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企业承办区县重点活动。
此外,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片和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并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的典型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2.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及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策划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活动,并明确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和各直属单位、各监管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内容。在确保活动质量的前提下,各有关行业部门可以适度提高活动的密度,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更好效果。各行业部门除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活动之外,还要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演讲比赛暨巡回演讲、安全歌曲“学、唱、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
3.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策划一些活动,并努力打造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品牌活动。如: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安排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观看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学唱一首安全生产歌曲;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深化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各区县要对辖区内机场、火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商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工作做出明确要求,要在各场所集中悬挂安全标语、“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画、事故警示挂图等。要借助属地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发布安全生产宣传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并利用展览室、黑板报、校园广播、网站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部门要积极指导本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氛围营造工作,市住建、交通、商务、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对本行业建设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安全氛围营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设计制发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品和宣传短片,在各场所集中悬挂张贴。各市属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要对子公司、二级公司的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工作做出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公交地铁,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特别重视安全氛围营造工作,要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品。有条件的企业要利用企业所属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题材宣传口号和宣传片。
(六)合理组织安排活动时间。按照“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安全生产月”活动起止时间要科学统筹安排,把握好工作节奏。多数活动可以从6月份正式启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以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宣传声势。部分活动可以跨年度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谋划制定《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主要负责同志要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带头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等行业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较多的领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研究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以预防中毒窒息、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完善考核,加强督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逐步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已将“安全生产月”工作纳入对区县和行业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