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家住东营广饶县大王镇居民刘兴亮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了呕吐、腹痛等症状,2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据医院诊断,刘先生死于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
圆通快递卸载快件发生化学品泄漏
11月28日23点15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网络)工作人员在卸载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发生化学品泄漏,并在48小时内先后导致5名工作人员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10时左右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多名淘宝快件收件人在收件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反应,其中一名死亡。
11月30日中午,山东省邮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封装隔离、现场局域封闭、技术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邮政管理部门全省联动对问题邮件进行了彻查,要求该公司对11月29日派送出的1844票快件向收件人逐一进行排查,竭尽全力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为确保生产秩序不受影响,保证邮政通信安全畅通,山东省邮政管理部门主动与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和东营警方进行了沟通并连续派出督导组赶赴事发现场指挥企业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将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收寄快件快递公司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此次泄露的化学品为氟乙酸甲酯,是一种在制药等领域广泛应用的有毒液体。该物体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危险化学物品,但具有易燃特性,刺激人的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出现过致人死亡的极端案例。该化学品由湖北某化工厂经当地圆通快递收寄点寄往山东省潍坊市某制药厂,邮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外包装破损,致使液体泄漏。
目前,据湖北省邮政管理局通报,收寄快件的当地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在责任事故发生后的迟报行为,山东省邮政管理部门也依据《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出了对潍坊捷顺通快递公司经济处罚两万八千元,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在全省开展安全整顿,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识别违禁物品的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寄递禁限寄物品将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省邮政管理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寄件者缺乏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个别快递企业没有严格执行收寄验视规定,违法收寄违禁物品造成车辆自燃、人员伤亡的现象偶有发生。按照我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山东省邮政管理部门希望社会各界能以此次偶发事件为戒,坚决不邮寄易爆、易燃、有毒、腐蚀、放射性等违规物品,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