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你好!我们是一家小型精细化工企业。计划给一线员工做一期关于“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的培训”。可以发我“化危为安”线上课堂第139期的课程PPT或是视频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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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化危为安”线上课堂暂不提供ppt及视频下载。
谌**
老师您好,请问化工行业的管道变径,可以两个挨着连续变径吗?比如DN100-80-65,中间两个连续变径?可以这样施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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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这么做。连续使用两个变径会导致变径前后三道环焊缝间距比较小,导致应力集中。建议使用DN100-65的变径一步到位或两个变径之间使用直管段连接。相关标准规范有:《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 》(GB 50316-2000)第8.1.19条,两条对接焊缝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倍焊件的厚度,需焊后热处理时,不宜小于6倍焊件的厚度。且应符合下列要求: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管道,焊缝间距不宜小于50mm;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管道,焊缝间距不宜小于100mm。《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GB/T 20801.4-2020)第7.6条,管道(夹套管除外)焊缝的设置应避开应力集中区,且应符合以下规定:a)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直管段上两对接环焊缝中心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该距离应不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50mm。
曹**
在最新出的一版《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应用问答(第二辑)里说到,GB30871涉及的特殊作业一般指生产区内。我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再办公楼区域进行电缆桥架接地焊接作业,办理了动火票,能否不办理临时用电票?(当地应急部门说动火作业关联的临时用电,办公楼也要办理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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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10条的要求,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使用电焊机属于非永久性用电,即便已办理动火作业票,但电焊机等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仍存在绝缘不良等安全风险,仍需企业电工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需要办理临时用电票。
王**
我公司抗爆控制室经抗爆计算,正规设计建成投用,抗爆控制室由北侧、东侧两个隔离前室及操作间等组成。其中东侧隔离前室内门向北开启,隔离前室外门向东开启,东侧隔离前室外门朝东南方向65度斜面向60米外液氨储罐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中隐患判定标准专家判定参考建议:控制室面向(包括斜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的外墙有门窗洞口的判定为重大隐患,依照以上标准我公司抗爆控制室东侧隔离前室外门是否合规,如不合规,请问如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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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GB/T 50779-2022)第3.0.18条、第3.0.19条、第5.1.2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要求和液氨罐区风险状态下对控制室的超压影响。
王**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哈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禁火区域(如办公室、道路、非危险化学品装卸区)不产生明火的动火作业(如电钻、电镐)需不需办理动火作业票?产生明火的动火作业(焊接、切割)需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票?如果需要办理动火作业票,可不可以不按照GB30871的标准,简化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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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4条的要求,动火作业是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一般不包括实验室、办公室等区域出现的明火作业。企业在相关管理制度中可做出明确的要求。 (2)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4条的要求,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电钻、电镐等作业虽可能不直接产生明火,但会产生火花或炽热表面,属于动火作业范畴;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更是典型的动火作业,均需办理动火作业票。 (3)非禁火区域(如办公室、道路、非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动火作业不能简化审批流程,理由是GB 30871规定的动火作业审批流程是安全确认的过程,包括作业前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确认、气体检测合格、监护人到位、应急准备就绪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简化流程可能会跳过必要的安全确认,增加作业风险。
汪**
老师好,请问甲B、乙类产品储罐进出口管线使用的金属软管需要定期拆下来进行水压泄漏性及延展性测试吗?如果需要那规范依据是哪个?定期的频率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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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的目的是发现设备有没有缺陷,发现缺陷的方手段包括检查、检验和测试,对于能够目视发现的缺陷可以通过检查发现,对于目视不能探测的缺陷,需要通过无损检测、试验等手段进行探测。目前要求常压储罐金属软管需要进行检验的相关的标准有《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 3063-2025)附录B表B.2第79项,金属软管、波纹管有无严重腐蚀和变形,检验员认为必要时,应进行压力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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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我公司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投入生产的企业,未达到使用许可的量,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请问下,已经在地区培训机构培训取证(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证),这种情况,公司应该还要有哪些人员应该取证呢?有依据的文件或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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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涉及原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危险工艺,则应取得危险工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2.如果涉及特种作业目录中的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制冷以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等作业,则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3.公司涉及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应设立专门治安保卫机构,同时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储存、经营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郝**
专家您好,GB30871中要求受限空间作业前按照空间大小开展上中下左中右进行金气体分析。作业开始后要持续进行气体分析并两小时记录一次分析结果。那么二请问:1、两小时一记录气体分析结果是否也要是上中下左中右位置?2、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分析仪结果是否可以做为分析结果?3、作业过程中持续分析如果需要上中下左右中的分析话这个分析由谁来做?4、如果是非本次作业人员开展分析的话他是否要接受安全交底?还是说开展中作业中的气体分析时需要中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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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对于较大设备内需要进行上、中、下(左中、右)气体分析的,作业前和作业中连续检测数据均应分别记录上,中、下(左、中、右)三个数据。 (2)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能实时监测其周围气体浓度,其结果可作为作业过程中气体分析结果,但前提是仪器需经校准且处于有效期内,使用前确保正常工作状态。 (3)一般由监护人员或专门的气体检测人员负责。监护人员需全程监护作业,应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持续进行气体浓度检测,也可由企业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门检测人员进行检测,作业人员也可配合,利用随身携带的仪器协助监测,但不能仅依靠作业人员自行检测来代替定期的全面检测。 (4)非本次作业人员开展分析需要接受安全交底。无论是否为作业人员,只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区域进行相关操作,都应了解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其知晓如何安全作业和应对突发情况。正常情况下,开展作业中的气体分析不需要中断作业,可在不影响作业的前提下,由检测人员在指定位置进行检测,但如果检测过程中发现气体浓度异常,则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谌**
老师你好,请问氨水精馏工艺是否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取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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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精馏工艺是一种物理分离工艺,主要用于从氨水溶液中分离出高纯度的氨气(或液氨),不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之中,故不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杨**
请问专家老师:根据AQ3062-2025《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7.2.1.7 ,反应介质遇水会发生剧烈反应时,反应器及换热器的冷(热)媒不应直接使用水、水蒸气及含水介质;必须采用的,应采取防止该类物质与水接触的安全措施。请问哪些措施是防止该类物质与水接触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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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采用导热油、惰性介质等与反应物不反应的冷(热)媒;确需用水时,在换热系统与反应物料间设置双重隔离(如双壁换热器、隔离液缓冲层),杜绝直接接触。 (2)设置在线泄漏监测及报警,配置压力检测报警与紧急联锁切断,异常时自动切断换热介质,防止超温超压与物料泄漏。 (3)反应设备设置安全泄压设施,异常工况下可快速泄放;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应急冷却、中和、隔离等设施,防止遇水反应引发火灾、爆炸或中毒。
谌**
你好,请问,在现有化工生产工厂范围内(围墙内),新建其他化学品生产项目,并与现有生产装置进行了可靠隔离(比如建立临时围墙),在新建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登高,吊装等等作业是否需要按照GB/30871开具相应的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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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企业生产厂区内同时存在现有装置生产运行和新建项目基本建设情况时,在特殊作业管理方面,除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外,还有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 一 2019 )、《化工工程建设起重规范》(HG/T 20201—201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 J80—2016)和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 3536—2011)等相关标准规范。在企业实施特殊作业时,究竟采用哪个标准规范,需根据具体作业类型和作业时段、作业环境确定,并在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有关制度中予以明确。对于新建项目的吊装、登高作业,在确保建设项目与现有生产装置完全隔离的情况下,可按照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 )、《化工工程建设起重规范》(HG/T 20201—2017)等标准规范实施。对于受限空间作业等其他标准中未作明确要求的特殊作业,应执行GB 30871-2022的相关要求。
李**
领导们,您们好。请问塑料焊(热熔焊)属于动火范畴吗?另外如果需要办理动火票,那一个地方同时几个点动火需要每个点都需要安排一个监护人吗?期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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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4条,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塑料焊(热熔焊)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热量和可能的火花,符合动火作业定义,属于动火范畴。 (2)同一作业面上15m半径内的多个同类特殊作业可以由同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但应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情况、作业风险大小等合理增加监护人员。如跨越不同楼层或火灾危险区域的不同动火点,更应分别安排监护人,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田**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拆除一段工艺管道可以代替盲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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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6.1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离,要求如下: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离;不应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在受限空间作业时,从隔离的角度考虑,拆除管道与加盲板对于防止人员中毒和窒息的作用是相同的。但在其它作业时,拆除工艺管道可能会增加系统内的物料释放到环境中的风险,建议在拆除管道后的两个端口再加设盲法兰,能更好地起到隔离作用。
安**
老师好;请问一下,建规中第5.4.12第8条,及5.4.13第6条,变压器、电容器、柴油发电机的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个怎样理解?可以使用喷水吗? 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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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发布实施之日起,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中第5.4.12、5.4.13中强制条款。为满足实际灭火需求,可在变压器、电容器、柴油发电机等场所设计和设置充氮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刘**
您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要求: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我们企业生产装置划分没那那么细致,比如气化装置,涉及新型煤化工工艺,涉及重大危险源,但是他还包含二氧化碳压缩岗位,原料煤上煤岗位,煤渣处理岗位等,这些岗位与煤气化岗位分别操作且现场作业地点也不在一块,但同属于气化装置,这些岗位需要符合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的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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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应急危化二〔2021〕1号)第2.5条的要求,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 设施的操作人员(以下简称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需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含技工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有关类别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这里强调的是高风险岗位,不是装置归属,二氧化碳压缩、原料煤上煤、煤渣处理等辅助岗位不属于高风险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