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您好,请问一下,我2024年5月参加的HAZOP主席培训,并考核通过取得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为什么在系统查询不到该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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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此问题,请登录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安全技术能力评价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后,点击专业人才库→计入人才库→方法二,加入专业人才库,验证后即可。安全技术能力评价管理系统网址:https://evaluation.chemicalsafety.org.cn/home
王**
化危为安的课件能下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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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能下载。
黄**
老师好!同一动火作业点使用电焊、冲击钻、切割机这三种设备,无需分别办理临时用电票,仅需办理一张即可。对吗
回复
您好,是的。
黄**
同一动火作业点使用电焊、冲击钻、切割机这三种设备,无需分别办理临时用电票,仅需办理一张即可。对吗
回复
您好,是的。
马**
各位专家老师,环氧乙烷属于液化烃吗?需要按液化烃管理吗?
回复
您好,根据《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第1.2条,液化环氧乙烷属于液化烃。
罗**
请问卸硫酸的操作人员是否要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如果要取证,应该持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证的什么操作项目?
回复
您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未明确卸硫酸的操作人员需要取证。
赵**
尊敬的专家好,咨询一个问题:根据应急【2025】27号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附则43条,加油站是否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单位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无储存设施的除外)等活动的单位。
苏**
问一下关于山东省这边安全员的最新任职要求?
回复
您好,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刘**
老师你好,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砂纸打磨设备、使用手锯切割管线等这类手动工具算不算动火作业?
回复
您好,根据3081应用问答(第二辑),手工锯切割等作业时会产生局部的高温,由于部分介质点火能量较低(如氢气的最小点火能量是0.02mJ),手工锯割产生的能量足够达到其点火能量。企业应基于实际作业前辨识出的风险,在确实可能会散发点火能量较低可燃气体的场所实施手工锯割时,来确定是否需要按照动火作业管理。
任**
我想要一份JB2894-2025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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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登入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合规平台注册下载( https://law.chemicalsafety.org.cn/compliance/)。
赵**
请问《化工安全与环境》期刊的官网或者投稿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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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投hgaq@cncic.cn。
李**
尊敬的中国化学品协会老师,以下内容咨询:
本公司对厂房外墙进行修缮时,需要室外搭建脚手架,请问专门从事脚手架搭设人员持有建筑部门颁发的建筑架子工证(普通脚手架)证是否可以,还是必须要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登高作业证(登高架设作业)?
回复
您好,根据30871应用问答(第二辑),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两个操作项目。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内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应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内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持有架子工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应再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王**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危化品生产企业,承包商入厂培训是否需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其培训,是否可以让其自行观看提前录制好的视频课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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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4.3条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凭合格证或人员身份证明入厂,保存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记录;对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培训的承包商人员进入厂区。《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指南》(
T/CCSAS 014-2022)第5.3.3条 承包商相关人员应接受企业的入厂(场)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至于是否安排专门人员培训、培训方式没有明确规定。
仲**
各位专家老师,AQ3062-2025《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1、本文件适用于精细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安全管理以及精细化工企业的运行管理。因本司所有化工项目均已竣工领证,在对该规范自查时是否只需要自查本规范的第9项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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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使用标准全面对照执行。
华**
各位老师,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经常有专家就安全带低挂高用提出问题,我看在即将实施的GB23468-2025中,将2009版的5.2.2.3条款“使用坠落悬挂安全带时,挂点应位于工作平面上方”修改为“5.3.8.3 作业人员使用坠落悬挂用安全带时,应优先使用位于其上方的挂点”,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搭设期间当上方不具备挂点情况时,可以选在下方的挂点进行系挂安全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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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完整阅读《坠落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 23468-2025)全文,尤其是第4.2章节 坠落危害因素的辨识与风险评估。其中“4.2.3.1使用落悬挂用安全带时,应识别并确保作业场所有充足的安全空间。安全空间的识别应基于 GB 3608,以作业区边缘和潜在的坠落发生处边缘为起点,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延伸,划出的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作为安全空间识别的范围。”挂点的选择应满足垂直安全空间和水平安全空间。“垂直安全空间边缘可能碰撞点与挂点之间的最小距离应大于安全带的伸展长度。水平安全空间应大于坠落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摆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