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长乐市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来推动,截止2014年底,长乐市72家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实现达标,其中一级达标1家,二级达标5家,三级达标66家,大中型企业评审达标率达90%。
一是设立专项经费。长乐市政府专门拨出80万元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专项经费,并对标准化建设典型示范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是强化动态监管。按照企事业单位的达标情况建立完善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加强对达标等级低和未达标单位的安全监管。
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栏、宣传册(单)等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进行面宣传。组织专业机构帮助指导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制度完善等工作;开设企业内审员培训班,共为企业培训内审员374名,有效提升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水平和实效。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参加培训人员达32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