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多、面广、基础薄弱、动态多变、流动性强,这些特点让上海的小企业安全监管困难重重,相对于基础扎实、制度严格、人员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何真正管好这“难管”的几十万小企业,着实是对推动上海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考验。
近日,针对生产加工型和经营服务型小企业,上海市安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发出《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试行)》、《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要求各区县监督、指导所属街镇全面组织推进。
该项工作在实施中的流程为:先由企业根据评定标准和评分细则自评,自评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32项二级要素,共计1000分,换算成百分制后达到60分且此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方可申请外部评审。外部评审则主要对企业的自评报告、现场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对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岗位和人员执行责任制和制度情况、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知识等进行现场考评:如小企业设施设备实际拥有数量50台(套)以上的,抽查比例不低于30%,小企业实际设置生产作业岗位数少于10个的,应全部进行考核等,最后形成考评结论,即达标或未达标。经抽查、核准后,达标小企业的名单将在区县政务网上公告并发证;不达标的也将发出书面通知,整改合格后可重新提出复审。
关于达标后的小企业又将如何管理,考评办法中也有详细规定:达标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间每年小企业都要进行自评,并将报告送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小企业应向所在区县安监部门提出复评申请,合格后仍需该部门予以核准;3年间,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事故的,则取消达标资格。
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推进中不断完善。8月13日,由上海市安监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三家单位共同开展的《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编写项目召开启动会议,该项目将细化《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小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中必须达到的各项核心要求,涉及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实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多项要素,预计于9月下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