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惠州、湛江……不过一个多月,中海油服安全环保及提高工作标准督察办公室(下称督察办公室)就在四海刮起了一阵旋风。加上下属机构在内,办公室成员仅有10人,但他们的权力可不小。中海油服高层意在通过这个新机构的成立,力图在安全环保工作领域催生新的气象。
以合规运营为目的
“督察”,顾名思义有监督纠察之意。在机构成立之初,中海油服内部还曾为用“督察”还是“督查”来命名这个“新生儿”讨论过数次。“最后,我们确定用‘察’而非‘查’,原因在于这个机构的工作不同于一般的安全检查,他们就是奔着问题去的,比日常的管理工作更具严肃性和权威性。”中海油服安全总监刘俊雄介绍,一旦督察人员出示工作证件,被督察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督察,不得妨碍督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不过,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2014年,中海油服提出“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具体来说,要在以往提高管理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操作标准和技术标准。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两部法律修订之后,合规性运营的风险进一步提高。而督察办公室的职责就在于通过系统督察和专项督察,推动公司各级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纠正各级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的不作为、打折扣和走捷径等现象,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以制度体系为依据
相比较于现场的督察,最让康泽永费心的是事前的准备工作。作为督察办公室主任,每次督察前,康泽永都会拟出一份督察表编写指南,将督察中可能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和事业部体系文件一一列出来。督察工作人员则将文件中的条文进行细分,最后再转换成为可操作的标准。
“这是一项繁重的工作,需要收集大量的文件资料。”他展示了一份井控防喷督察表,里面列出了14项国家标准、59项企业标准和41项现场标准。以此为依据,督察组拟出了近200项现场督察内容和要点。进驻现场之后,督察组根据事先拟好的方案进行督察,有时也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查找问题,并进行拍照。最后形成《督察问题确认单》及督察报告,由被督察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以督办问责为保障
督察报告中,安全环保问题被分为重大不符合、一般不符合和改进建议。对此,督察人员根据问题整改的难度,对不同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或在一周到三个月内不等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督察办公室选择专人进行跟踪指导,直至所有问题全部处理,方才完成整个流程。对于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拖延怠慢整改工作的,督察办公室可以将其交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督办,或者根据总部赋予的权限,提交负责管理督察对象的直属单位实施问责。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安全环保督察工作已经引起了基层所有单位的重视。今年4月底到5月,督察办公室对中海油服各片区进行了拉网式督察,并将发现的问题提交相应单位和事业部。事业部在接到《督察工作报告》后,迅速就涉及的问题进行更广泛的排查和整改。“从实际情况来看,督察办公室和事业部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这有利于安全整改工作走向深入。”刘俊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