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及本市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为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近日,市安全监管局提出了各区2017年度标准化创建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保障措施。 2017年,全市标准化建设任务指标由原来的“达标”数量改变为“创建”数量,所谓“创建”,是指初次申请或期满复评的三级标准化的企业要开展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完成自评报告并进行公示;初次申请或期满复评的小微标准化企业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今年开始着重强化“创建”指标,其目的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建设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真正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促进本市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为此,我局提出以下5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加强领导,全面统筹,制定标准化工作计划。明确标准化创建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在狠抓企业自主创建上下真功夫。二是强化自主创建。企业要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开展涉危、涉爆等重点领域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失分项整改,做到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有序、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三是严把创建质量。评审组织单位要督促评审机构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严禁评审走过场等违规行为,对不具备评审能力,评审工作不认真、不严格的评审机构要进行约谈、通报、记录其不良信息,并及时报市级主管部门。四是注重工作融合。要将事故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与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以及涉危使用、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等全市重点工作与标准化创建紧密融合,并实行痕迹化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统筹本地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加强与评审、核查单位的协调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标准化条件的企业坚决撤销其称号;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并提请列入关闭、退出企业名单,有效发挥标准化建设在非首都功能疏解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