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事故调查报告有严格的内容要求,是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对事故经过进行复原,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防范措施而形成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书面材料,是对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经验教训的总结。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就是将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等基本情况、事故经过、救援情况、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等向全社会公布。
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由全社会审查事故报告是否合理合法,监督责任追究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提示和警醒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尽职尽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导致事故影响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某个县、市,省内外乃至全国、全世界的客户都有可能受到影响,对于事故单位的发展非常不利,因此,企业想要健康发展,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可靠措施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二是能够促进各级政府、各有关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时,还应依法追究对安全生产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就等于把监管部门履行许可、审批和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情况公布于众,失职和渎职等情况将无所遁形,从而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依法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有助于让安全生产工作摆脱地方保护主义束缚。很多地方政府领导“重发展、轻安全”,总是为企业各类违法行为说清、充当保护伞,默认、暗示或者明确要求企业要尽快将项目建成投产,造成“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的安全生产尴尬局面,发生事故后却又一推了之。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对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处理就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必须依法予以追究并追究到位,就必然会有效遏制地方保护行为。
四是促进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级安监部门是事故调查组的主要组成部门,其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装备配备情况,对于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有着巨大的影响。由于各级安监部门大多成立七、八年的时间,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技术相对落后,装备配备不足,专业人员稀少,与其他老牌的执法部门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安全执法装备、人员构成情况等摆在公众面前,必定能促使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五是促使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必须从各方面提高素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面临挑战最多、压力最大的就是安监执法人员,写报告的能力要提高;调查处理事故的能力要提高:原因分析要准确、责任认定要清楚、处理建议要合理合法、防范措施要得当等等;执法服务意识要提高;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掌握程度要提高;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到位、工作痕迹要保存完好;按程序执法、依法收集证据的意识和能力要提高。否则就有可能面临责问甚至被依法追责。
六是能够促进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的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了,监管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否适当和是否落实到位是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事故调查报告公开了,在接受社会各界全面监督的过程中,这些情况是否适当、是否到位一目了然。
同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性,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加快事故结案。
面临诸多挑战,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掌握程度;提高依法收集证据、按程序执法、填写执法文书等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装备投入,引进专业人才。要认真、详细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做好痕迹管理。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关于保护事故现场的宣传和安全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能够采取妥善措施进行救援,防止破坏事故现场,给事故调查处理增加不必要的困难。
(黄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