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重在练就真功

      无论是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还是站在一个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角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都是解决其安全生产矛盾问题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措施。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在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可以说安全标准化工作已受到了广泛关注、得到了普遍认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5月3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从而,使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安全标准化既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方向,也是一种值得信赖、值得提倡的经营策略。然而,方向和策略只是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只有加上科学的方法,才能构成迈向成功的充要条件!所以,为了使安全标准化工作能够事半功倍,必须读懂《基本规范》的本质内涵、读透《基本规范》的核心内容。

    《基本规范》的本质内涵和核心内容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基本规范》的要求源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基本规范》则规定:“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由此可见,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其根本任务在于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充分地汲取和运用分布于种类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中的已知的、公开的、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规范,以此解决企业生产现实中的安全生产问题,最终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显然,企业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过程中,其真功夫在于《基本规范》条文之外,因为《基本规范》主要是向企业提供了一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工作方法,而企业安全工作的核心内容则隐含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这一似乎不很显眼的术语中。事实上,一个企业在实施安全标准化过程中,必须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产品结构和装备构成情况,系统地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深入研究、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将标准规范中的安全技术要求融入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操作规程之中,使企业的“硬件设施”及其使用状况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将标准规范中的安全管理规定融入企业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之中,使各类已知的、公开的、成熟的管理措施得以连成一片,构成一个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将标准规范中的“刚性规定”和“柔性推荐”演化为安全告知、警示标志、操作指南、培训教材等等,让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扎根于全体员工的心灵深处、成为其自觉行动。然后,将所做的如实地、系统地记载下来,通过总结分析发现存在问题,提炼新的方法、采取新的措施,从而,使企业的安全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

  安全标准化的本质特征在于其系统性。安全技术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具体的安全问题提供了直接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而管理蕴藏着不可低估、不可或缺的力量,因为企业管理水准是推动安全标准化走向成熟的决定性因素,企业练就了这些真功夫,安全标准化也就有了水到渠成之势。(作者系江苏省海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级工程师)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1年05月24日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