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出台措施,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明确规定,凡是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达不到“五个到位”的,坚决撤销其标准化企业称号,取消其享受的标准化企业政策支持和待遇。
近期,自治区安监局发现,宁夏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等待观望现象,还有部分达标企业“形式达标”现象比较突出,个别评审单位评审把关不严、评审报告质量差。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安监局规定,从今年起取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支持企业在自评的基础上选择有资质的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安监部门把评审单位出具的评审报告作为对企业和评审单位执法检查的依据。对管理不严,评审质量差的评审单位坚决取消其资格,打破“只进不出”的局面。
同时,自治区安监局规定,把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与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履职落实到位、安全投入落实到位、教育培训落实到位、基础管理落实到位、应急救援落实到位相结合,凡年底考核达不到“五个到位”的已达标企业,坚决撤销其标准化企业称号,取消其享受的标准化企业政策支持和待遇。
(吴宏林)
陈国芳
宁夏日报
2014年06月16日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