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遍地隐患,谁该脸红?
中国安全生产报7月1日报道:6月17日到19日,“三晋安全行”采访团第四组暗访大同市某两家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发现工作台账不完整、安全防护不到位以及安全制度形式化等诸多隐患。
安全生产标准化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创建标准化基本上就是“照方抓药”,至于创建能否成功,则要对照标准化相应层级的“硬杠杠”,经过企业内部自评、外部专业评审以及公示公告等流程。论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其安全基础、安全管理以及安全现状等应当足以令人信任与放心,而两家二级达标企业的隐患横陈却让人大跌眼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尽管我们不能武断的将两家企业在此次暗访中所暴露出的隐患,直接推算为属于长期存在的隐患,但即便说这些隐患是达标之后才逐步积累形成,也足以表明这两家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的名不符实,足以表明以标准化创建达标为路径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旁落。
由此,也让人不由得对这两家企业当初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动机、过程以及方式方法等产生诸多联想:当初,两家企业是否仅仅为了创建而创建、为了达标而达标?是否将本来实实在在的创建活动简化为对照标准和规范的准备台账资料,以至于水泥生产企业制度出现酒糟池、发酵池、冷库、粮仓等内容而浑然不觉的荒诞?而那些应当担负起把关责任的内部自评、外部评审程序是否也仅仅是个程序?更进一步,在企业开展创建以及取得达标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伴随的外部指导,不可或缺的日常监管等是否到位?是否也存在为名所惑,放松指导与监管的现象?
种种联想的答案也许不言自明,而更令人深思和担忧的是,大同这两家二级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之现状,仅仅是孤立的个案,还是大同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整体状况的一个缩影?在更大范围内,亦或是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真实情形的一个镜像?
邻人失火,自查炉灶。无论如何,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的各方实在不该在二级达标企业遍地隐患面前怡然自得、处之泰然。
(评论员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