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五号”的安全事故“庭审会”
“晓宇,把这几张椅子再往后面挪一挪,再把那张桌子搬到前面来。”
“刘顺,你把桌子上的东西整理一下,把现场好好布置布置。”
9月23日,“南海五号”钻井二队司钻向俊在平台小会议室里布置着“安全法庭”,大伙七手八脚忙得不亦乐乎。
这架势把打扫卫生的清洁工阿福吓了一跳:“今天要在这里进行审判?”
“是啊,不过不是审你。”向俊打趣道。
13点整,“南海五号”“安全法庭”正式开庭,大伙对号入座,每张桌签标明了各人分配情况:向俊担任“法官”,揭晓宇担任原告“律师”,刘顺担任被告“律师”……
“今天我们将审理‘一起船舶坞修火灾事故’案。现在我宣布审理正式开始,首先有请原告‘律师’发表对被告的控诉理由。”“法官”向俊一本正经的言辞让现场气氛顿时严肃起来。
“谢谢‘法官’,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我方对被告提出三条控诉:第一,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热工工作许可证;第二,生产组织管理混乱;第三,现场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我方坚持认为,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于设备的防火性能不够好。”还没等原告“律师”揭晓宇说完,被告律师刘顺就立即进行了反驳,现场气氛也顿时热烈了起来。
“设备质量是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的,符合行业标准,满足质量要求。”“律师”揭晓宇也不甘示弱,立即予以正面回击。
“我方认为,本次事故的发生主要还是由各种客观巧合导致的,人为过失只是微不足道的。”“律师”刘顺明显加大了嗓门,尽管有些底气不足,但是也不甘在气势上输给对方。
陪审团也开始议论纷纷。
“没办理热工工作许可证就开始工作了,这也太不把安全当回事了。”
“作业时未安排看火人员,也未对受热区域内的电缆进行隔热保护,安全意识太淡薄了。”
“进坞后,消防水未引入船上,船上消防能力缺失,安全措施不到位。”
……
“肃静!肃静!”“法官”向俊示意进行最后宣判。
“现在我宣布审判结果:第一,承包商要严格执行落实船舶坞修期间‘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第二,船厂相关部门要加强现场作业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要求承包商立即停止作业……”随着“法官”向俊的宣判完毕,“南海五号”“安全法庭”会休庭。
“安全法庭”结束后,班员们纷纷表示这是学习事故案例最“生动鲜活”的一次。“没有华丽的‘舞台’,没有专业的‘道具’,用一颗善于思考的心,足可呈现出安全学习的众多精彩。”这便是“新鲜出炉”的“南海五号”安全学习理念。(通讯员 章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