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细化“一把手”HSE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康安全环保责任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公司现有健康安全环保(下称HSE)制度基础上,结合政府主管部门近期发布的规章,对系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HSE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强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本单位的HSE工作。
《通知》强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本单位的HSE工作。
《通知》对“一把手”的HSE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学习并掌握主要HSE法规和制度,组织本单位的法规和制度培训。“一把手”应负责在本单位实施HSE体系化管理,组建HSE管理机构,组织制定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足够的HSE投入,及时组织解决重大HSE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制定HSE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时召开相关会议。定期组织HSE检查,组织制定和执行本单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应急系统,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在本单位组织事故调查时,指定事故调查负责人,听取调查情况报告,做出相关决定。全面掌握本单位事故、应急和隐患等重要HSE信息,组织报告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11年11月15日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