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脊集团对“不放心单位”将挂牌重点监管

    对执行安全措施不力、落实安全制度不严、安全长效机制不实的单位,天脊集团将其列入“不放心单位”,实施挂牌重点监管。这正是该企业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所采取的有效手段。

    天脊集团对挂牌监管的“不放心单位”,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实施从严考核。同时,对“不放心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发生一起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严重不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不到位,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应急管理不到位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照《天脊集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检维修作业未按《天脊集团厂区安全作业标准汇编》要求执行的;严重违反作业程序(规程),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令组织生产的”等17种情形,是天脊集团专门列出的对照内容。若存在其中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被列入“不放心单位”名单。

    天脊集团明确了“不放心单位”挂牌管理程序。首先是依照17种情形进行名单确定。其次是挂牌曝光。对列入“不放心单位”名单的,在所属单位办公区及公司内网挂牌,同时在天脊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挂牌曝光的主要内容包括:“不放心单位”全称、列入“不放心单位”的原由等。第三是挂牌时限。“不放心单位”挂牌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挂牌时限不少于半年。最后是摘牌销号。列入“不放心单位”的单位,在挂牌时限内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验收申请,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职能专业管理部室按有关规定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的,提出摘牌销号报告进行销号处理。

王爱军|陈国芳
天脊集团
2014年12月16日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