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二厂为冬季生产操作上“安全锁”

近日,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厂为加强冬季生产操作安全管理,实现“冬季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冬季“八防、十查”活动目标,制定了《冬季生产操作违章处罚规定》,为冬季生产操作上“安全锁”。

这个厂为杜绝生产操作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各类事件、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规定》明确了属地单位和直线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要求属地单位对属地区域内用火、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等施工作业、生产操作和人员,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护和管理,制止和纠正生产操作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生产操作、施工作业过程安全受控。

《规定》要求生产操作违章行为实行“连带处罚”。违章行为主要包括不办理作业许可,无票证进行危险作业。一是监护人在危险操作过程中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二是进入生产操作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三是在生产操作现场不执行安全工作方案或作业许可,不落实风险消减措施;四是在生产操作中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没有按照工艺卡片指标进行控制调整,其它违章行为等方面。

该厂瘦身会议,各级领导干部集中精力下现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对生产操作人员、检维修人员违反规定者给予曝光、问责、罚款、通报批评等。对承包商人员违反规定者,违章人员驱除出厂。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冬季装置持续安全平稳运行。(姜浩)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3年01月17日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