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4期危化品领域安全标准宣贯的通知

全国安标委化学品分标委关于组织
2014年第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标准宣贯的通知

化分标委字〔2014〕第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监管三司2014年标准宣贯工作安排,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监管工作重点,同时,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专项检查等工作需要,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定于8月下旬在呼和浩特市组织2014年第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标准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本次宣贯由行业专家根据当前危险化学品管理思路、最新政策结合标准内容进行讲授。

    (一)企业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4号)

    (二)“一书一签”管理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2013)

    (三)石油库安全管理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等标准应用及相关案例分析

    (四)过程安全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与《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

    二、宣贯对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等。

    三、宣贯时间、地点

    本次宣贯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

    时间:2014年8月27日-28日,26日报到。

    地点:内蒙古万立国际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0471-5288999)。

    四、其他

    (一)本次宣贯不收取培训费。

    (二)可协助参加宣贯人员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宣贯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宣贯地点。

    (四)请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本行政辖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企业统一报名。

    (五)本次宣贯名额有限,请务必于8月22日前将回执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系人,逾期恕不再接受报名。

    (六)联系人:卢丽薇

    联系方式:010-64463992,010-64463902(传真),13681406676;E-mail:luliwei@ccsa.net.cn
 
    附件:
宣贯回执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8月12日
 
陈国芳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4年08月12日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