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宣贯班在海南举行
2008年1月14日至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司在海南举办了为期3天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首期宣贯班。本次宣贯班的开幕式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秘书长路念明主持,安监总局危化司副司长李万春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海南省安监局局长廖强在开幕式上致词。来自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青海、宁夏14个省、市、自治区安监局的108名代表参加了宣贯。
宣贯第一天上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副司长李万春为学员讲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意义和目的;下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一处处长程云书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二天上午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安全环保部副主任王如君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下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副调研员刘伟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第三天上午分三组进行了讨论。
学员们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宣贯,对国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方面的要求、政策和措施有了更准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奠定了良好基础。
宣贯第一天上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副司长李万春为学员讲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意义和目的;下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一处处长程云书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二天上午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安全环保部副主任王如君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下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副调研员刘伟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第三天上午分三组进行了讨论。
学员们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宣贯,对国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方面的要求、政策和措施有了更准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奠定了良好基础。
未知
2008年01月25日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