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在日照举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

      2018年7月18-20日,协会在日照举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来自全国10个省共110人。
      2016年,国务院安委会发布《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文件,要求各地区应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应担负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深刻理解管理者在安全管理方面应扮演的角色及其应具备的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建立以“风险”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实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协会技术一部冯建柱主任讲解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包括:双重预防机制的概念、风险管理、风险评价方法、风险分级管控程序、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及重点内容等。
      协会技术总监方华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进行解读。方总分析了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并逐条进行说明。
      协会教育培训部房志东主任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授课。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是事故时有发生,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是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房主任分析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途径和方法等。

图1  培训现场
      培训结束后,协会安排学员到日照油库进行观摩,听取企业在建设双重预防机制方面的经验。

图2  经验交流
      学员反映,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收益很多,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理解更加深入,对今后工作指导意义重大。
刘斌|丁晓园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8年08月06日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