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茶话会”,大路安全中心探索安检新形式
针对园区企业安全问题 “屡犯屡改、屡改屡犯”的现象,结合协会与大路管委会2018-2019年度合同及大路安监局要求,太文哲主任组织协会大路安全中心专家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决定尝试探索一种适合专家常驻的模式进行安全检查,即与企业的相关人员共同对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直至根原因,提出解决根本问题的建议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更上一层楼。
2018年10月22日,至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上轮问题的原因分析。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与企业相关人员就公用中心10月10日断路票证及吊装作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开放式的“茶话会”形式,发现以下问题:
1.公用中心未严格执行企业断路作业制度。认为如果不是主要通道及作业时间不长的断路作业就可以不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
2.公用中心管理人员及员工不熟悉断路作业制度内容。断路作业管理制度虽经过培训,但并未完全掌握,导致票证在申请与审核中未发现问题;
3.公用中心及维保中心未严格执行企业吊装作业制度。公用中心负责人解释,现场吊装作业时,监护人主要的职责是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及防止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吊装区域,其他事项并不清楚。维保中心安全人员解释,虽然清楚起重吊运指挥人员需佩戴明显的标志,但现场检查时,并未对此项要求进行检查。
根据以上问题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协会安全中心(大路)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意识。在实际特殊作业中不能违反《化学品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的规定,“守规矩才能打胜仗”。
2.加强员工的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培训。使其掌握相关要求,办理合格的特殊作业票证,同时更好的监护特殊作业。
3.公用中心相关管理人员、属地班组人员检巡中,加强属地特殊作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特殊作业符合规范要求。
4.加强涉及吊装作业的承包商管理。通过承包商自查、企业主管部门对承包商的检查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确保承包商的吊装作业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5.建议企业抽查承包商的特种设备使用流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
6.在深入分析断路作业过程中,企业提出甲醇及液氨罐车不定期卸车作业(占用马路)的疑问,询问是否需要办理断路作业票。结合相关规范及企业实际,因该卸车作业属于常规作业,建议不用办理断路作业票,而是采用规章制度等方式,将具体的安全措施在相关规定中体现并执行,但卸车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可追溯的相关单位告知单,措施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通过这种形式的分析、判断、沟通,企业的与会人员反映此种方式既能查找出深层次的管理原因,也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还可以答疑解惑。
2018年10月22日,至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上轮问题的原因分析。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与企业相关人员就公用中心10月10日断路票证及吊装作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开放式的“茶话会”形式,发现以下问题:
1.公用中心未严格执行企业断路作业制度。认为如果不是主要通道及作业时间不长的断路作业就可以不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
2.公用中心管理人员及员工不熟悉断路作业制度内容。断路作业管理制度虽经过培训,但并未完全掌握,导致票证在申请与审核中未发现问题;
3.公用中心及维保中心未严格执行企业吊装作业制度。公用中心负责人解释,现场吊装作业时,监护人主要的职责是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及防止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吊装区域,其他事项并不清楚。维保中心安全人员解释,虽然清楚起重吊运指挥人员需佩戴明显的标志,但现场检查时,并未对此项要求进行检查。
根据以上问题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协会安全中心(大路)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意识。在实际特殊作业中不能违反《化学品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的规定,“守规矩才能打胜仗”。
2.加强员工的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培训。使其掌握相关要求,办理合格的特殊作业票证,同时更好的监护特殊作业。
3.公用中心相关管理人员、属地班组人员检巡中,加强属地特殊作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特殊作业符合规范要求。
4.加强涉及吊装作业的承包商管理。通过承包商自查、企业主管部门对承包商的检查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确保承包商的吊装作业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5.建议企业抽查承包商的特种设备使用流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
6.在深入分析断路作业过程中,企业提出甲醇及液氨罐车不定期卸车作业(占用马路)的疑问,询问是否需要办理断路作业票。结合相关规范及企业实际,因该卸车作业属于常规作业,建议不用办理断路作业票,而是采用规章制度等方式,将具体的安全措施在相关规定中体现并执行,但卸车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可追溯的相关单位告知单,措施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通过这种形式的分析、判断、沟通,企业的与会人员反映此种方式既能查找出深层次的管理原因,也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还可以答疑解惑。


刘永强|丁晓园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8年10月23日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