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库安全专项督查组赴浙江检查

为认真吸取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线爆炸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57号)的工作部署,8月下旬至9月上旬,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组织开展了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9月7日-8日,总局三司刘强副司长率领石油库安全专项督查第一组赴浙江省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听取了浙江省开展石油安全专项检查以及中化集团公司、舟山国家储备基地有限公司石油库安全自查自检情况的汇报,并分安全管理、建设规划、消防、环保四个小组对舟山国家储备基地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看,舟山国储基地整体安全状况在国内大型储备库中处于较好水平。

刘强副司长肯定了浙江省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以高度责任感,充分认识提高石油库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性。二是以落实责任制为中心,全面落实石油库安全措施。要求企业通过不断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标准化等工作,落实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三是以提高安全设防为重点,全面提高石油本质安全水平。要求监管部门严格安全审批标准,提升安全设施的事故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恶性事故。

浙江省局王旭昉总工程师陪同参加了此次石油库安全专项督查。对于下一步工作,王总工要求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根据部门职责,分解落实责任,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举一反三,结合我省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对全省其他石油库是否存在同类问题进行了再排查、再落实,确保石油库的安全运行。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
2012年09月11日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