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900万专项资金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近日,云南省财政下拨2935.95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十八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全面、深入、有效地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监控和治理,云南省安全监管局、云南省财政厅历经2个多月联合调研,通过州(市)、县逐级申报,先后完成500余个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项目的筛选评审,决定安排2935.95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到全省92个安全生产项目,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的监控、排查、论证、验收,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治理方案设计、审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必须配备的装备,安全隐患公示、举报奖励,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培训,省政府挂牌督办的51个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等。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段丽元局长介绍,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治理,是今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之一,此后这项措施将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实现每年一申报,省财政定期拨专款。段丽元表示,为确保今年后五个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云南省将开展“决战三季度,冲刺四季度”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组织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机关干部下一线、进企业、抓监管,对每个县不少于10个、每个州(市)不少于20个、省不少于100个重大隐患进行定点跟踪、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关闭一批非煤矿山。
云南省安监局
2012年08月24日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