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将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班计划安排,定于8月份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区、市)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共1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
(七)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8月26日至28日;8月25日报到。
培训地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坝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管庄路〉88号;总机:010-55629988,线路图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名额分配及报名组织工作,并于8月4日前将报名回执及电子版(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薄书平、郭琳,010-84275761、84276030、84285796〈传真〉,13910751036、13810880363;电子邮箱:guolin@chinasafety.gov.cn)。
(二)培训合格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证书。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三)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承担。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3.培训地点线路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4年7月23日
2014年7月23日
陈国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4年08月01日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