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将启用危化品单位安全标准化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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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准备工作的函 管三函〔2011〕5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托“金安”工程组织开发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已通过测试,拟于近期投入使用。为做好信息系统启用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信息系统管理人员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处室、各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要分别确定1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并分别填写《安全监管部门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表》(见附件1)、《评审组织单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表》(见附件2)和《评审单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表》(见附件3)。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汇总好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报名表(附件4),并连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表(个人填写的附件1、2、3),于2012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司,我司将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通信信息中心)分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二、建立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要组织本部门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分别填写《评审组织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和《评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6)。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将本辖区填写好的上述2个调查表(电子版)汇总后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送我司。我司将依托信息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 三、开展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一)时间和地点。经研究,定于2012年8月下旬在北京,由通信信息中心组织开展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培训,讲解信息系统功能和使用方法。 培训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四号安信大厦B座通信信息中心培训教室。 初步安排12期培训,每期1天、60人。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7。 (二)统一组织参加培训。按照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7),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本地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三)其他事项。参加培训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通信信息中心协助安排培训人员的住宿。 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报送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陆旭,010-64463356(带传真)。 电子信箱:luxu@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2012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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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12年08月06日 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