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启动

    9月2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的通知》(应指协调〔2014〕24号)。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研究中心,对现行统计方法、指标体系和相关统计报表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同时开发了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软件。为检验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分析工作软件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中心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方案》,在北京市、辽宁省和重庆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一、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试点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针对应急管理相关统计数据的获取、汇总、报送等具体情况,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在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相关报表。 二、严格工作要求,确保试点质量。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试点工作与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相结合,对统计指标、相关报表和工作软件进行全面测试,确保试点工作的质量。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试点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负责人员。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将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的负责部门、具体联系人于9月10日前报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协调部。联系人及电话:李博,010-64463021、64463415、64463911(传真)。


    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方案 
 

 

陈国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4年09月04日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