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危化等3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意见

安监总厅培训函〔2007〕27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3个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我局组织编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等3个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9月底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金属非金属矿山,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联系人:王红汉,联系电话:027-86567522,传真:027-86532774,电子邮箱:wanghonghuan@sina.com);危险化学品,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联系人:苏国胜,联系电话:0532-83786631,传真:0532-83786630,电子邮箱:suguosheng@163.com);烟花爆竹,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联系人:李总根,联系电话:0731-2347582,传真:0731-2347567,电子邮箱:fenglinfeng9919214@tom.com)。
附件:
![]() |
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 |
![]() |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 |
![]() |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 |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安监总局政府网
2007年09月25日 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