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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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厅国际〔2007〕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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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展览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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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部委应急管理机构,中央管理企业,国家救援基地: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展览会定于2007年9月27日-29日在北京举行。 本届论坛和展览会是我局成立以来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举办的第一次大型国际交流活动,对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灾难的发生和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论坛将就国内外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方面的问题进行广泛交流与讨论。届时,国际劳工组织等有关国际机构及相关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的政府官员,国内外部分世界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单位的应急管理专家将应邀与会并发表演讲。展览会将展示我国和有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的新科技、新装备和先进理念,为中外同行搭建一个相互交流与合作、产销直接见面的平台,以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事业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暨展览会的主题 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发展。 二、论坛的主要内容 1.中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发展和目标。 2.中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成功经验。 3.发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成功经验。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标准建设、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新理论、新观念及发展趋势。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产业的发展前景。 7.专项救援装备产品与应用。 三、参加人员和参展单位 (一)参加论坛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负责人;有关部委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中央管理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应急部门负责人;国家救援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急救援装备生产企业负责人。 请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负责人,省、市(地)级管理的企业、中央企业所属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应急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参展单位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应急救援设备与装备生产企业等。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央企业和国家救援基地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企业参加论坛和展览并参观展览,请将参会、参展或参观展览报名表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 四、时间和地点 (一)论坛 时间:2007年9月27日-28日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2号会议厅(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 开幕式:9月27日09:00 注册报到:9月26日14:00-20:00 (二)展览会
时间:9月27日-29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联系人:(论坛)周维奇、孙姣花、王翠华、蔡忠 (展览)米建英、沈润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电话:010-64229939,64463033,64463382 传真:010-64463003 电子信箱:(论坛)cws@chinasafety.gov.cn (展览)emcexpo@chinasafety.gov.cn 网址:www.emc.gov.cn/forum-expo.htm 附件: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