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3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今年开始山西省将在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标准、制度,力争2013年在全省各市、各行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山西省将开展调查摸底,相关部门将在2009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摸清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范围。今年山西省确定长治市、运城市为试点工作地区,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中,确定1—2个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山西省还将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建立全省兼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山西晚报
2012年05月15日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