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检查化工企业“八大作业票”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过程管理,杜绝“三违”,确保危险化学品现场作业安全,防止和减少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市24户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八大作业票”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企业在票证使用上是否执行国家统一文本格式;二是企业在作业前是否根据生产操作,检维修以及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作业环境进行风险分析、判定预防和控制措施。三是企业是否严格履行“八大作业票”许可制度,执行是否规范,现场作业有无监护措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对“八大作业票”票证管理和执行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作业许可制度,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修等八大危险性作业严格按照《AQ3021—3028》标准实施许可管理,票证使用国家统一文本格式;二是要求企业明确危险性作业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确保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都掌握作业的风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危险性作业过程管理,消除“三违”现象,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2年11月15日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