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被确定为国家安全生产综合改革试点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安全生产改革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省“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儒林书记、朝鲁省长的要求,今年初谷春立副省长亲自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程赴京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汇报我省创新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在此基础上,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先后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王德学、黄毅、欧广等领导同志和总局改革办进行了专题汇报,总局领导对我省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省委、省政府特别是儒林书记和朝鲁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把“着力推动安全发展”确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经济社会改革的“五大发展”重点任务之一,制定出台了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站位高、摆位准、力度大,工作成效持续显现。

二是“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思路新、重点明、抓得实。朝鲁省长、春立副省长亲自组织研究和指导设计,省安委办、安监局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并在试点中不断加强、改进和完善。“四化融合”、“三位一体”抓住了当前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吉林的改革思想和做法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及国家安全生产改革要求。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改革内容。要在现有“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框架基础上,按照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健全和完善责任考核体系等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希望全省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工作,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全力给予支持和推动。

6月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吉林及北京、湖北、福建、广东五省市为国家安全生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陈国芳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年06月12日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