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到云南:“买的”超范围 “卖的”很随意

图为检查组在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仓库检查硝酸铵存储情况。
8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在云南检查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虽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可许可范围为农用硝酸铵,而其2020年共签订700吨多孔硝酸铵的采购合同,严重超许可范围采购、使用危险化学品。
“你们为什么超范围购买多孔硝酸铵?”
“多孔硝酸铵比硝酸铵好溶解。”
“这种解释很勉强,多孔硝酸铵是制作炸药的,硝酸铵是生产化肥的,前者比后者每吨贵300元。”检查组专家说。随后,检查组专家将合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拍照留证。
8月14日,检查组来到销售单位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检查。
就向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多孔硝酸铵的问题,该公司找来销售部门人员说明情况。该人员的解释是,他们在签订销售合同前,在相关网站上核实了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具有购买硝酸铵的资格。
“你们是有着60年历史的老化工企业,你应该知道硝酸铵和多孔硝酸铵的区别,两者用途也不同。你不仔细核实,就随便销售多孔硝酸铵,会埋下隐患。”检查组专家指出,这不是小事,要立即梳理合同,并进行整改。
针对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购买多孔硝酸铵的问题以及其他隐患,检查组要求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向企业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情况,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