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取消项目验收不合格地方资金申报资格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取得实质性突破,共落实安全科技专项资金600万元,重点支持了33个科技项目;落实技术支撑建设资金1312万元,支持了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落实安监装备建设项目资金2800万元,支持了17个市(州)、85个县(市、区)安监部门装备建设项目;落实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050万元,地方配套450万元,支持了安全生产视频指挥调度和信息系统一期建设等项目。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财政支出向教育重点倾斜的大背景下,湖北省委省政府仍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力度,目前已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300万元,为上年的近3倍。将责任目标考核奖励资金从原来的1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继续安排科技专项资金300万元;新设立重大隐患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0万元。特别是新设立的重大隐患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0万元的政策,实现了零的突破,为下一步各项专项资金项目合并并扩大总体投资规模奠定了基础。为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和保障。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各地在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争取地方专项资金支持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地方存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配套不足甚至违规挪为他用,也有个别项目由于资金被截留,致使投入不足而造成项目验收不合格。
龚效锋表示,从今年开始,湖北省安监局将和省财政一道共同加强项目进展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建立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对项目逐个实行验收,凡发现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进展缓慢的地区,将及时通报并取消该地区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凡项目不能通过验收或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地区,将取消今后项目资金的申报资格。
龚效锋要求,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通过上下联动,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提升湖北省各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