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21】任用干部增加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实际工作中,很多领导干部存在只抓经济、抓业务而未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懂、侥幸、懈怠和无所谓等心理,当安全生产工作和经济发展出现矛盾时,无视安全生产的原则和底线,甚至为某些违法违规行为充当了保护伞,让安全生产工作陷入尴尬境地。
这些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提高,其所在单位和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怎么可能抓好!
因此,建议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增加一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不达标,不得任用。同时,通过在日常集中学习、党校集中培训或者在相关培训中加入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以及坚守红线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一级抓一级,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安全意识。
(提交人:黄晓丰)
陈国芳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4年03月10日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