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安全生产贡献突出可获重奖

11月13日,太原市政府对今年安全生产考核作出安排,年度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以及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标兵、优秀、先进的个人,将获得奖励。

其中,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奖励项目和金额由市政府确定。对被评为年度安全生产模范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安全生产优秀单位,根据单位不同类型,给予最高25万元、最低6万元的奖励。被表彰单位的负责人,也将获得相应奖励。

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标兵、优秀、先进的个人,每人可获得最高5万元、最低3000元的奖励。

考核评价结果将以工作会议、政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于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由市政府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太原晚报
2011年12月15日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