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十八大:危化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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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疾驰 监管方式日丰 危化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从厦门本岛出发,驶过海沧大桥,就到了厦门市海沧区——这里不仅是传统的福建南部大港,还是近年来新兴的投资兴业热土。与飙升的工业产值一样,海沧区的安全监管压力不断增大。在这里,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密集,厦门十大油库,海沧便有八个。 如果要在一张中国地图上标注的话,无数个海沧犹如繁星点点。十年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我国化工行业发展已不仅仅表现在企业数量的增多和交易量的增大上,生产装置、配套设施大型化,生产集中化,中间产品多样化、复杂化,产业链条延伸化,成为这一行业的显著变化,更成为发展主流。 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在全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化工企业(含化工厂商、化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及贸易企业等)已达19.52万家,全国建成了以天津、上海、大连、南京、宁波等为代表的112个省级、305个市(地)级、829个县级化工园区和集中区,千万吨级的炼油装置,百万吨级的乙烯、芳烃等生产装置比比皆是。这让人不难联想到,在工业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化工行业尤其是危化品领域的安全监管面对怎样的压力、挑战和困难。 然而,另一组数据同样引人注目:2004年以来,危化品事故起数除2006年、2011年有小幅反弹外,其他年份均持续下降;死亡人数自2006年起降幅明显,2011年的数字与2006年相比减少149人、下降53.8%。虽略有波动,但稳中向好的总态势已然形成。 事实上,与化工行业尤其是危化品领域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强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从监管体制上看,近十年无疑是现有体制确立、发展并趋于成熟的重要时期。与曾经随处可见的“无人管、不会管”相比,如今再谈这样的话题,显然落伍了。在危化品安全监管领域,有人员、有机构、有队伍早已不是新闻,伴随着“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工作思路的提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危化品登记工作的展开,如何实现监管专业化、科学化、高效化,日渐成为从上至下思考的方向。 从法制建设上看,近十年无疑是法规、标准密集出台、迅速完善的重要时期。伴随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和修订,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第41号、第43号、第45号、第53号、第55号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密集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紧随其后,以7项国标、41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为主的危化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日益形成,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越来越紧跟现实发展形势的完整法规体系。 从监管方式上看,近十年无疑是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犹如一道门槛,让无法保证安全的企业只能望洋兴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犹如一针催化剂,使企业持续改进的车轮加速转动;推动企业进园入区,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施自动化改造,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应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网络信息技术、远程监控技术,等等,犹如一道道屏障,让危险远离,让安全守候。 与此同时,近十年也是改写部分化工企业命运的关键时期。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危化品专项整治、化工企业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步步深入,仅在江苏、天津、山东三地,近年来就关闭了8000多家不符合条件的危化品企业和化工企业,搬迁了892家危化品企业。在这场洗礼中,一些企业彻底告别了历史舞台,但更多的企业实现了脱胎换骨、华丽转身,更多的地区实现了腾笼换鸟、安全发展。 十年之变,来之不易。虽然层出不穷的事故仍是我们无法言说的痛,但在危化品这样一个高危行业领域,欲在短时间内消灭事故,无疑是违背客观规律的,而随着这些变化的不断发展,一切终将是可能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