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16】建议出台安全生产奖励政策
目前,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而言,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有罚无奖情况。甚至有的领导在大会上还说,没有办法对你们提出奖励,怕因为奖励而放松警惕,导致事故发生。
有罚无奖、出事追责的现实状况,导致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流水官员特别多,各级领导普遍存在一旦有机会就不管安全、各级政府末位领导管安全、安监局领导有机会就走等情况。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其永远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不可能每一天都盯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不可能检查到所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部位。一年到头,出了事故就可能被追责,管理的再好出了事故也是零,安全生产形势再好也没有奖励。
这种现状不作出改变,在党委、政府和安全监管系统永远都留不住“能人”,永远都会存在能不管安全就不管安全的情况,也必定会频繁出现各级党委、政府分管安全领导不懂业务的情况,安监系统的权、责、利不均衡状况,也非常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利于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因此,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对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安监系统人员作出提拔任用、奖励等措施,真正做到奖罚分明,才能促进队伍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提交人:黄晓丰)
陈国芳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4年03月07日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