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下发后,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张建国副省长亲自参与我省贯彻落实文件的起草,提出了大量的修改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省“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张建国副省长担任组长,省长助理周齐、省政府副秘书长司安民、省安监局局长袁策担任副组长,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煤炭局、省国防科工办、山东煤监局、山东海事局等12个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并在省安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协调、督促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这次我省“打非治违”工作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9个行业领域。把县乡作为 “打非治违”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做到动员部署到县乡,方案制定到县乡,监督检查到县乡,“四个一律”落实到县乡。把联合执法作为“打非治违”重要手段,推进部门密切协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把标本兼治作为主要目标,既着重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又注重探索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2年05月09日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