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的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8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决定从8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要求,要全面深入地检查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通知强调,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中国化学品安全通讯2009年
2009年09月10日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