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附前后对照

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修正案(版本一)

附件:修正案(版本二)

CCSA
中国政府网
2021年02月01日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