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法修订:积极参与征意见 让民众智慧闪光
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发布了《关于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分别从修改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本次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人大网和向人大法工委寄送意见两种方式直接参与。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已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从“送审稿”到“修正案”、从“征求意见”到“实地调研”、从“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到“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安监总局殚精竭虑,相关机构恪尽职守,反复研究,数易其稿,形成草案。
如今,承载着安监人满满期望、承载着公众千斤重托的修正案草案,已公之于众,等待社会检验。这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次实践,期望社会公众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的立法工作之中。
征求意见是一种参与,是一种更有效的民主立法。制定法律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透明度,才能集思广益,把党和政府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使法律满足最多数人的利益,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征求意见是一种修改,是一种更全面的审核修正。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全面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好安全生产法,有利于增强其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而更好的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征求意见是一种宣传,是一种更广泛的公民教育。在“开门立法”的过程中,通过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讨论等多种形式,把基层单位和群众由立法的“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普通群众在拥有越来越多话语权的同时,也使安全生产的理念深入人心。
征求意见是现代立法的必经程序,是民主立法迈出的重要步伐,是倾听基层意见的有效途径。让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在持续争论和反复审议之中不断完善,让每个人的智慧在立法进程中“闪光”。
相关链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条文公开征集意见
(评论员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