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督促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同时,密切跟踪暴雨、洪水、台风、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企业加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洪工作,加大对矿山企业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汛期应急值守,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开展灾害、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教育。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以及面临的事故风险,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陈国芳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06月12日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