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

     防患于未然,江西省要建立具有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整改销号、统计分析功能的信息系统,使生产各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月24日,记者获悉,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将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据了解,2012年完成2个设区市、30个县(市、区)及5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试点工作。省安委会确定将南昌市、九江市作为省级先行试点工作地区,将中央驻赣企业、省属企业及行业领先企业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在试点完成后,2013年,在全省各地、各行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14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覆盖全省、全行业,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建设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及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江南都市报
2012年02月27日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