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社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在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强调,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此前的2011年,国务院40号文将安全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首次提出要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从“安全发展理念”进而明确为“安全发展战略”,这一层层递进、步步深入的变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总结,体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运行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上下同心,坚韧不拔,攻坚克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三个大幅下降、一个明显提升”就是最好的证明和写照。但我们应该清醒看到,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对价值追求再决择,对利益关系再调整,对安全站位再提升;必须破除妨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着力解决长期性、结构性、区域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归根结底,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惟有站在全局高度,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就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换取一时的发展。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就要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就要坚持重在预防,落实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就要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加快安全科技研发应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培养,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还要选好“抓手”,强化实效。无论是体系的完善,还是能力的提升,都需要化虚为实,实施一些必要的工程加以保障。认准了的,决定了的,就要持之以恒、义无反顾地做到底、做到位,力争年年有主题、年年有侧重、年年有突破。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经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需要我们以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拼劲,与时俱进、突破创新的钻劲,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韧劲,夙兴夜寐、除患务尽的拼劲,加快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安全生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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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4日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