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征求意见:高危粉尘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条例

 关于征求《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
职业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安健函〔2013〕90号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

    为了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我司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起草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请于10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总局职业健康司法规标准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兴强,010-64463443, qinxq@chinasafety.gov.cn。

    附件: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2013年9月22日
CCSA
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2013年09月23日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