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要上保险

 山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

11月28日,山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发布,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予以详细规定。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孟希雄表示:目前,我省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率呈明显下降趋势。2010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1326起,死亡2635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173起,下降9.38%,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05人,下降16.08%。

不过,当前我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保障基础比较薄弱;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城市人口基数相比,总体少、规模小,功能不全、标准不高等。为此,我省制定《条例(草案)》,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条例(草案)》规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并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县级以上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应该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制度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者部门应急预案。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管理制度,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信息数据库,建立本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设区的市、县级政府应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的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制度。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监管和紧急配送体系,并建立应急平台,纳入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者组织要为参加应急救援的志愿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在两小时内上报省政府

《条例(草案)》规定,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设区的市政府应当在两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省政府,必要时应向其他设区的市政府通报。

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及时、客观和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立即报告;对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报告。预警信息发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有线广播、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告知社会公众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相关知识。

救援物资及设备要优先运送

《条例(草案)》明确了我省处置突发事件的分级响应责任和工作流程。交通运输、铁路、航空部门应当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送。

同时,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实施应急征用,应当向被征用单位或者个人签发应急处置征用令,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被征用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执行应急处置征用令的,征用执行人员在情况紧迫并且没有其他替代方式时可以强制征用。

应急措施造成损失要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过程、影响范围和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调查,认定责任形成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报告。

如果县级以上政府因应对突发事件采取措施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国家没有规定的,省政府应当组织制定补偿办法。

过渡性安置点的规模要适度,并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方便受灾人员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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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煤矸石堆场有望逐步取消

11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突出地方特色,对重点废弃物综合利用进行立法监督,今后将对长年堆存煤矸石消纳和治理,永久性煤矸石堆场有望逐步取消。

《条例(草案)》规定,省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重点废弃物申报登记管理和限期治理制度。煤矿、洗煤、焦化等企业要全部利用和处置当年排出的煤矸石,并对长年堆存煤矸石消纳和治理,对可利用性差的矸石直接井下回填,逐步取消永久性煤矸石堆场。

燃煤电厂则要全部利用和处置当年排放的粉煤灰;新建、改建、扩建煤矿要选择矿井水用于煤炭洗选、井下生产、消防、绿化等;确需外排矿井水的,应当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三类以上;禁止将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直接排空、燃烧;矿山企业应当安全、合理开发利用尾矿,尾矿排水应当回收循环利用等。

黄河新闻网
2011年11月29日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