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申报
政法函〔2014〕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围绕国家安监总局“六打六治”等中心工作,依据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原则和立项条件,有效发挥安全标准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出下一个年度的标准计划项目(国标或行标)建议。
二、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应以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急需为重点;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涂装、粉尘防爆和防尘防毒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以修订标龄5年以上安全生产标准为重点。
三、申报标准计划项目时,专业技术标准项目先报送各专业技术委员会,由分技术委员会审查汇总后报安标委,综合性标准项目和无专业划分的标准项目可直接报安标委。
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所申报项目应认真分析研究,并召开委员或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对拟立项目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避免和减少各类标准项目的交叉、重复与矛盾。项目主要起草人原则上应具有标准编写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项目拟定后,应与总局、煤监局和应急救援中心相对应的相关司(室)进行沟通,经有关单位确认后,送交全国安标委秘书处初审,之后再报送总局政策法规司。
五、申报安全生产标准项目,应当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1.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及项目主要起草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3);
2.标准文本草案;
3.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函(并附:会议纪要和专家审查名单原件);
4.总局对口专业司(室)审查意见函;
5.总局、煤监局和应急救援中心相关司(室)给有关领导的报告材料等。
请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如有其它事宜,可联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 系 人:沈平 周敏
联系电话:010-64463317 64463350
电子邮箱:zhoumin@chinasafety.gov.cn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楼安全大厦1214房间
邮政编码:100012
联 系 人:苏宏杰 李芳
联系电话:010-64897804
传 真:010-84911239
电子邮箱:tc288@chinasafety.ac.cn
abwmsc_casst@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项目起草小组成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3:项目起草小组成员个人信息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4年9月17日
2014年9月17日
陈国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4年10月11日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