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县曙光助剂厂发生爆炸事故

    据安监总局网站6月13日报道    2014年5月29日18时左右,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曙光助剂厂(以下简称曙光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曙光厂位于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民营工业园区,成立于1995年 10月,民营企业,现有职工16人。该企业产品是甲基邻苯二胺,其工艺是将甲基邻苯二胺(粗品)在夹套式真空蒸馏釜内加热至170℃,产生甲基邻苯二胺蒸汽,然后在精馏塔内精馏、冷却,得到固体成品。蒸馏釜、精馏塔为企业负责人自己设计,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核和制造。
 
    5月29日,当班工人将约4吨甲基邻苯二胺(粗品)投入容量为5立方米的夹套式真空蒸馏釜进行生产,现场设置有温度表、压力表显示蒸馏釜工作状况。约18时左右,企业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蒸馏操作结束(当时釜内温度显示为171℃,真空度显示绝对压力1000Pa,当班员工已关闭导热油加热阀门),刚转身离开,蒸馏釜即发生爆炸。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可能是:甲基邻苯二胺(粗品)含有的杂质在蒸馏过程中随着甲基邻苯二胺的产出,浓度逐渐升高,在一定的温度和空气进入釜内的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炸。具体原因仍在调查分析中。
 

陈国芳
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司
2014年06月16日 23:31